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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股份IPO:信披数据前后“对垒”,实控人和高管多次涉入行贿案

2023-06-26 05:02:27    来源:中沪网_LiBo

中沪网了解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57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股份”)的首发事项。

据悉,金龙股份深耕造纸和纸制品业约二十年,已成长为集废纸和废木纤维利用、热电联产、生态造纸、绿色包装和物流运输于一体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1)包装用纸:灰板纸、白面牛卡纸和瓦楞原纸等;(2)包装用纸制品:瓦楞纸板和瓦楞纸箱;(3)生活用纸:卫生纸原纸、面巾纸原纸;(4)热电联产:蒸汽和电力。

据招股书显示,金龙股份本次拟募集资金219,670.09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年产100万吨环保再生高档包装纸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资料图)

(截图来源于金龙股份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金龙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业绩持续下滑,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或遭“拷问”;信披数据前后“对垒”,真实性存疑;实控人100%控股,董秘、董事接连离职后其儿子顺利接位;实控人和高管多次涉入行贿案。

业绩持续下滑,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或遭“拷问”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金龙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6,323.49万元、300,325.63万元和278,504.55万元;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785.92万元、35,106.36万元和21,263.42万元。2022年,公司业绩出现较大下降,其中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下降39.43%。

金龙股份2022年业绩出现下滑,主要因为2022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增长放缓、下游消费需求疲软、行业竞争加大等因素影响,导致金龙股份产品价格出现下跌,而煤、外购电力、废木材、木浆等原材料的价格上升,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6.63个百分点。2022年,公司造纸及纸制品业务产品灰板纸销售平均单价为2,579.73元/吨,较去年2,831.09元/吨下降8.88%;白面牛卡纸销售平均单价为4,261.65元/吨,较去年4,541.12元/吨下降6.15%;瓦楞原纸销售平均单价为3,196.94元/吨较去年3,405.00元/吨下降6.11%;瓦楞纸板销售平均单价为2.48元/平方米,较去年2.52元/平方米下降1.59%;2022年公司热电联产业务电力销售平均单价为0.45元/度,较去年0.51元/度下降11.76%。

另外,2023年1-3月,受原材料价格传导影响,包装原纸、纸板纸箱的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约分别下降11.63%、9.96%。不仅如此,公司包装原纸、纸板纸箱的销量也进一步出现减少,2023年1-3月,包装原纸销量减少2.44万吨,其中1月份减少3.26万吨;包装原纸收入减少11,366.26万元,其中1月份减少10,412.86万元。2023年1-3月,纸板纸箱销量减少1,511.79万平方米,其中1月份减少1,324.69万平方米;纸板纸箱收入减少5,247.41万元,其中1月份减少3,606.80万元。2023年1-3月,金龙股份包装原纸、纸板纸箱的销量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8.76%、23.87%,导致业绩持续下降,2023年1-3月,金龙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6,571.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5.1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08%。

经初步测算,2023年1-6月,金龙股份预计营业收入117,571.41至122,571.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1.99%至15.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5.12至10,205.1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30%至8.99%。

信披数据前后“对垒”,真实性存疑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处显示,金华攀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峰纸业”)系金龙股份2021年第二大客户和2022年第一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分别为11,714.45万元和13,571.02万元。

招股书显示,攀峰纸业系金龙股份造纸业务客户,据招股书“造纸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处显示,金华攀峰系金龙股份2021年造纸业务第二大客户和2022年造纸业务第一大客户,对应销售金额分别为11,714.45万元和13,531.39万元。经对比发现,招股书前后披露的对攀峰纸业的销售金额在2021年是一致的,但是2022年却存在39.63万元的差异额。

(截图来源于金龙股份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金龙股份招股书)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处显示,报告期内,杭州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信环保”)一直为金龙股份的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各期,公司对秉信环保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749.21万元、13,749.82万元、13,241.12万元。

招股书显示,秉信环保也系金龙股份造纸业务客户,据招股书“造纸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处显示,报告期内,秉信环保一直为金龙股份造纸业务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各期,公司对秉信环保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749.21万元、13,733.72万元、13,241.12万元。经对比发现,招股书前后披露的对秉信环保的销售金额在2020年和2022年是一致的,但是在2021年却存在16.10万元的差异额。

(截图来源于金龙股份招股书)

(截图来源于金龙股份招股书)

实控人100%控股,董秘、董事接连离职后其儿子顺利接位

本次发行前,施彩莲直接持有金龙股份99%股权,通过龙游金合盈间接控制金龙股份1%股权,合计控制金龙股份100%股权,为金龙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像这种一个人对拟IPO企业100%控股的情况还是非常罕见的。

一般来说,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等方面存在弊端。家族成员之间容易通过控制董事会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有可能伤害其他小股东的权益。在聘用人员方面,容易“任人唯亲”,在职工升职考量上,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施加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其他人才的流失,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事实上金龙股份就是如此,据招股书显示,金龙股份董事会(独立董事除外)成员仅有三人,分别是施彩莲、叶剑、陈欢欢,其中叶剑系施彩莲的儿子,陈欢欢系叶剑的配偶。可以说,金龙股份的董事会“形同虚设”。

2019年10月24日,金龙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翁东宇为董事会秘书。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2月28日,翁东宇便因个人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施彩莲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0年7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聘任叶剑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通常情况下,拟IPO企业不会轻易更换董秘,因为董秘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IPO对于一家公司以及这家公司的高管而言都是一桩好事,为什么翁东宇突然离职呢?这其中是否存在其他的原因呢?

另外,2021年2月,金龙股份董事施素芬因个人原因辞职去公司董事职务,接着叶剑便成为公司新进董事。2021年08月,金龙股份副总经理范小明因个人原因辞职。从时间上来看,董秘翁东宇、董事施素芬离职后其位置最终均落入到了金龙股份施彩莲儿子叶剑的手中。

实控人和高管多次涉入行贿案

金龙股份自成立时起,实际控制人即为叶昆福和施彩莲夫妇,2015年5月,叶昆福因病去世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施彩莲一人。值得一提的是,金龙股份历史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昆福和施彩莲夫妇以及高管曾多次向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行贿。

根据诸葛慧艳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浙11刑初10号显示,2004年至2018年,诸葛慧艳利用担任龙某县县长、县委书记、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叶某3、施某夫妇在企业搬迁、享受福利企业政策、其子工作安排、能耗指标获取、变电所项目推进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为感谢并继续求得诸葛慧艳的帮助,2003年至2018年,叶某3、施某夫妇先后多次送给诸葛慧艳共计205.6666万元,诸葛慧艳均予以收受。

根据(2013)浙衢刑终字第215号《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2002年4月至2013年5月期间,被告人吴伟国先后担任龙游县环境监测站站长、龙游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负责对管辖区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处罚及排污申报登记、征收排污费等。2003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吴伟国利用担任前述职务的便利,在环境监管等业务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共计价值149,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告人吴伟国于2006年1、2月,2007年1、2月,2008年1、2月,2009年1、2月,2010年1、2月,2011年1、2月,2012年1、2月,2012年中秋节前,2013年1、2月,先后九次收受宋某乙(即公司员工宋高友)为感谢其在环境监管中的关照而贿送的购物卡价值总计11,000元。

根据(2014)衢龙刑初字第58号《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05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被告人李森源先后利用其担任浙江省龙游县地方税务局塔石税务分局局长、龙游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企业)科科长的职务之便,在税收征管、项目申报、验收、资金拨付、还贷周转金使用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000元。其中,2005年1、2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先后6次非法收受叶某(即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叶昆福)贿赂的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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